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满足社会租赁需求,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根据新平县县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新国资发〔2022〕5号)文件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以下所属商铺、房产以公开竞租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竞租公告如下。 本次竞租的商铺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一年一付,其中第二、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上调5%。 本次竞租采取公开竞价的招租方式,竞租底价见附件:《竞租资产明细表》所示,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竞租人在招租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登记。 1. 竞租人属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委托他人代理报名的,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报名地点:新平县桂山街道太平路71号(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楼运营发展部)。 6. 竞租保证金:报名时竞租人须按规定缴足竞租保证金,每名竞租人收取人民币1000.00元(壹仟元整),保证金统一汇至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对竞租取得经营权者,竞租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为意向竞租人提供咨询服务,竞租人可自行现场察看,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一旦报名即视为对竞租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竞租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召开竞租会,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如标的无人竞价的,公司将按竞租底价长期招租。 新平县桂山街道太平路71号(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4楼大会议室)。 3. 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参加现场竞租会,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现场竞价采取公开叫价,在竞租底价的基础上,每次以百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租。 (二)我公司将在竞租日提前一天电话通知,请参与报名的竞租者保持电话畅通,如竞租者当天未到场参加竞租则视为主动弃权,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竞租人须服从竞租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禁止恶意扰乱现场秩序,否则将取消竞租资格,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