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3年11月20日收到审计报告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将审计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16日,市国资委同意杭州资本新设杭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杭州资本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出资主体。12月29日,杭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整改情况:修订新设企业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备案范围、办理时限、决策程序、审核要点等。 整改情况: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贸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贸易业务“七个不得”负面清单,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加快贸易主体清理整合,加强贸易业务制度和风控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整改情况:(1)督促相关企业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2)指导企业实施8个清廉国企示范培育“4+X”共性项目,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全覆盖;另有18个个性项目完成试点探索,以点带面推动清廉国企建设实现新突破。(3)作为清廉国企单元建设牵头单位,印发2023年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清廉国企建设要点;建立清廉国企单元建设“双协调”机制,构建责任主体明晰、压力层层传导、推进力量协同的责任落实机制。(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委党委集中研究清廉国企单元建设2023上半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每月向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清廉国企建设情况,形成推进合力。 整改情况:(1)将审计指出的2项设备录入资产云系统,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对机关资产进行梳理,并与资产云系统逐一对照,确保应纳尽纳。 整改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政府产业基金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按照“注重绩效、合理高效”的原则,优化政府产业基金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明确对政府产业基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重要依据。 整改情况: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重大风险报告机制,及时防范企业债务风险、资金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重大亏损等,促进企业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整改情况:向相关企业下发加快推进亏损企业提质增效的提示函,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扭亏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整改情况: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规范委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 整改情况:(1)根据监管需要,优化薪酬、法人治理两个模块功能,其中薪酬子系统调整为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模块,法人治理子系统调整为董事会管理模块。(2)加强系统培训与推广,召开智慧国资数字化监管平台专题部署会,介绍智慧国资建设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数字化推进工作;组织技术人员赴市属国有企业对平台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