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贯彻落实国家和海南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 (二)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改革,研究提出我市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 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四)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推动产权、股权交易。以管资本为主,加快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完善规划投资监管。突出资本运营,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五) 负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主业定位、资源整合和专业化重组,落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 (六) 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监督管理。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办法,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七)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 完善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工作制度并开展审计质量监控,对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核查。 (九) 全面加强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实现党管干部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纳入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584.2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1584.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584.2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6000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1584.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5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4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0000万元,其中城乡社会支出6000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4.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2.96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事务中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经费预算压减。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6.63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78.58万元,占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出1345.61万元,占8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3.41万元,占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47.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1.84万元)减少4.35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退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69.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5.92万元)减少16.78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3.29万元)减少2.3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退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7.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8.14万元)减少0.54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退休。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54.65万元,为2024年新增项目款项,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调整。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29.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64.29万元)减少34.83万元,主要是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经费预算压减。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36.74)减少775.2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3.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6.97万元)减少3.56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退休。 三、关于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68.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45.8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0%。持平的主要原因包括:单位人员无出国计划。根据三亚市国资委部门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0团组:目的地为0,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控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控公务接待,计划接待3批30人。 (二)关于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包括:没有安排此项项目。根据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0团组:目的地为0,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包括:无此项计划;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五、关于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000万元,主要是按计划下达增加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000万元,主要是2024年按计划下达增加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预算。 六、关于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住处、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三亚市国资委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65722.23万元。 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65722.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4.23万元,占2.5%;政府性基金收入60,000.00万元,占9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4138万元,占6.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189.81万元,主要是2024年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用于拨付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 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6572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08万元,占1%;项目支出65054.15万元,占9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189.81万元,主要是2024年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用于拨付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年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1.50万元。 2024年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4年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84.23万元、政府性基金60000万元。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